搜索
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歌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近/反义词
造句
学校
首页
>
古籍
> 凡例-坐花志果
凡例
一是书专记三十年以来,耳闻目见有关惩劝之事,凡年代久远,已见前贤记载者,概不滥登,以免雷同袭取之诮。
一是书原期雅俗共鉴,妇孺皆知。故行文务取委曲详明,不敢以简洁为高,转滋晦涩,亦不敢以新奇斗异,致失本真。
一后果前因,固贵现身而说法,隐恶扬善,尤为古训所昭垂,是编凡有一善可书者姓名籍贯,苟有可征,不嫌其详;恶事则但书事迹,不载姓名,俾孝子慈孙,不致废书三叹。 一是编事皆征实,不敢凭空结撰,蹈齐谐志怪之辙,惟书中事迹,出自友朋传述者多,不无传闻异事之患,设有互异处,仰祈知者谅之。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蒋芷侪
明·德清
唐·定宝
清·王朝
(清)胡蕴玉
宋·法海
清·董诰
(北宋)趙汝礪
刘熙载
(唐)韩愈撰;(宋)魏仲举编
清·谭嗣同
(唐)孙过庭
唐·郭京
元·曹世荣
明·马一龙
宋·法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