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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四.信口耳-练兵实纪
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四.信口耳
发号施令,预先决定,不可临时反复,使三军疑惑。故云:“将无还令。”还应行军务,系有文字。事缓者,除通行揭示外,若值紧急军机,虽有文字抄示不及者,主将门上掌号笛,各偏裨传带头目,自百总以上,赴听而谕。主将无定位。但凡临时在本地方独尊者,便是。如职位相等,则尊其老成年长者一人主之。掌号笛,各同僚、中军、千、把、百旗总以上,俱赴其行,会计遵守。夫主将一人耳,车、步、骑官兵数万,一句说话。如何传得遍知?但主将号令,只传偏裨。偏裨只传中军、千、把总,千、把总只传百总,百总只传旗总,旗总只传队总,队总口授军兵而止。须要传说明白,叮咛熟记。若一时听记不全,还挨次再问所传之人,若都问不明,再问主将,不许搀越推挨。若有得令不传,传到不遵,及与传说不明,或忘记不来再问,以致误事者,军法重治。干系偏裨者,事小则治其中军官。其告示文字之类,亦要挨次抄传,互相字字说明,以上二项,传谕口令,抄誊文字,仍要一字一言,不许增减。及别添祸福之说,每传毕,差巡视旗于街上,或歇家,唤二三个军来问之,照不知条内,查治所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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