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歌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近/反义词
造句
学校
首页
>
古籍
> 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三十.明勾摄-练兵实纪
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三十.明勾摄
军卫有司提取官军,一面留差人等候,一面呈请主将,酌量时势缓急,事体轻重,摘发收问,如不详请,而擅听拘去者,同队同伙,该管官员,把总以下通治。若已呈详,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,及迟延者,拿书手治罪。若差人强拿,不由分说者,先将此令与看。说之不听,一面拘守,一面飞报主将收监,定以打扰军政,阻挠练兵参治。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清·李德洽
唐·张彦远
清·李庚干
(清)胡蕴玉
刘桢
清·周保璋
清·海宁
汉·锺离权
元·祁志诚
宋·司马光
清·杨钟宝
太贤
宋·林洪
清·康有为
清·汪宏
清·郑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