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事要】1.指权柄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当途之人擅事要,则外内为之用矣。”2.事情的要领、要旨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行品》:“﹝士﹞安困洁志,操清冰霜,而疏迟迂阔,不达事要,见机不作,所为无成。”3.重要的事情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又自採集古今,删著事要,号曰《伏侯注》。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吴主传》:“凡百事要所当损益,乐闻异计,匡所不逮。”
【天相】。《醒世恒言·独孤生归途闹梦》:“自古道:吉人自有天相。”罗正纬《滦州革命纪实初稿》:“天相中国,斩彼清祚。”鲁迅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二篇:“由于天授,或有天相者,简狄吞燕卵而生商,刘媪得交龙而孕季,皆其类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