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此尘境远释义


【即】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漢典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
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尘境】原为佛教语。佛教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为六尘,因称现实世界为“尘境”。唐司空曙《寄卫明府》诗:“翠竹黄花皆佛性,莫教尘境误相侵。”宋袁褧《枫窗小牍》卷上:“嘉花名木,类聚区别,幽胜宛若生成,西抵丽泽,不类尘境。”李广田《<闻一多选集>序》:“而这样的文字,如不是由所谓‘诗境’拉向‘尘境’,不是在思想上向现实突进了一步,是不可能出现的。”

【远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雲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雨阮切,爰上聲。《說文》遼也。《廣韻》遙遠也。《正韻》指遠近定體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願切《正韻》于怨切,爰去聲。《正韻》遠之也。遠近之遠上聲,如《詩》其人則遠之類。遠離之遠去聲,如《論語》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。又叶于員切,音淵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遠矣,民胥然矣。 俗作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