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闼主公议释义


【省闼】宫中;禁中。又称禁闼。古代中央政府诸省设于禁中,后因作中央政府的代称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臣永幸得给事中出入三年,虽执干戈守边垂,思慕之心常存於省闥。”晋潘岳《为贾谧作赠陆机》诗:“优游省闥,珥笔华轩。”唐皇甫冉《送袁郎中破贼北归》诗:“黄香省闥登朝去,杨僕楼船振旅归。”宋司马光《和王少卿十日与留台国子监崇福宫诸官赴王尹赏菊之会》:“青眼主公情不薄,一如省闥要人看。”清洪昇《长生殿·定情》:“任人不二,委姚宋於朝堂;从諫如流,列张韩於省闥。”徐朔方校注:“省闥,中央政府。”

【主】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又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又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又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又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又宰也,守也,宗也。

【公议】1.见“公义”。2.按公利标准而议论;公众共同评论。《韩非子·说疑》:“彼又使譎诈之士……使诸侯淫説其主,微挟私而公议。”宋司马光《刘道原<十国纪年序>》:“道原公议其得失无所隐,恶之者侧目,爱之者寒心。”《明史·外国传一·朝鲜》:“昖卒。光海君琿自称署国事,遣陪臣来讣,且请諡。帝恶其擅,不允,令该国臣民公议以闻。”叶圣陶《多收了三五斗》:“我们同行公议,这两天的价钱是糙米五块,谷三块。”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