誓辞甲第金门里释义


【誓辞】见“誓词”。

【甲第】旧时豪门贵族的宅第。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赐列侯甲第,僮千人。”裴駰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有甲乙第次,故曰第。”《文选·张衡<西京赋>》:“北闕甲第,当道直启。”薛综注:“第,馆也;甲,言第一也。”宋张元干《满庭芳·寿富枢密》词:“韩国殊勋,洛都西内,名园甲第相连。”清孙枝蔚《式庐诗为石仲昭明府访方尔止处士而作》诗:“甲第云中连白日,渔簑雪裡傲朱緋。”2.指豪门贵族。唐杜甫《醉时歌》:“甲第纷纷厌粱肉,广文先生饭不足。”3.科举考试中的第一等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凡进士,试时务策五道、帖一大经,经、策

【金门】1.见“金马门”。2.见“金明门”。3.代指富贵人家。《魏书·常景传》:“夫如是,故綺阁金门,可安其宅;锦衣玉食,可颐其形。”4.指以黄金为装饰的门。《封神演义》第六五回:“玉殿金门两扇开,乐声齐奏下瑶臺。”

【里】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裏。《爾雅·釋言》里,邑也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里。《傳》里,居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。《前漢·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