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祗】〔古文〕祬《廣韻》旨夷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烝夷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脂。《爾雅·釋詁》敬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祗承于帝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以樂德敎國子,中和祗庸孝友。 《正譌》从示,氐聲。見神示則敬。會意。《正字通》與祇通。郝敬曰:祗从氏下一,韻書別出,其實同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真】同眞。俗字。
【喜欢】。1.愉快;高兴。三国魏应璩《与从弟君苗君胄书》:“閒者北游,喜欢无量。”宋叶适《送程传叟》诗:“家人未可便喜懽,少待上司催结局。”赵树理《登记》:“孩子!再不要别别扭扭的!要喜欢一点!”2.喜爱。《醒世恒言·白玉娘忍苦成夫》:“夫人平昔极喜懽他的。”陈登科《风雷》第一部第四章:“我对农村更喜欢一些。”